啟動聽證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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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固定後安排引導聽證會


當您返回停放的車輛時卻發現您的車輛已啟動時,我們理解您的沮喪。如果您認為您的車輛未正確啟動,您有權在周一至週五上午 8 點至下午 5 點在 11 S. Van Ness Avenue (CSC) 的 SFMTA 客戶服務中心進行同一天的現場聽證會。致電 415-701-5400 與獨立行政聽證官安排電話或視頻聽證會,或聯繫 CSC 進行面對面安排。啟動聽證會的請求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提交至hearingsgeneral@sfmta.com。

SFMTA 記錄了所有在舊金山引用的車輛發出的拖欠罰單。如果引文自簽發之日起至少 41 天仍未付款,則該引文將被視為拖欠。如果發現您的車輛有五 (5) 張或更多的拖欠罰單,可能會被引導,或者合法地被拖走。

在行政聽證會上


行政啟動聽證會僅限於確定是否有五 (5) 張或更多罰單已被拖欠,也就是說,根據我們確認拖欠的停車違規記錄,SFMTA 執法部門在固定您的車輛方面是否有正當理由

如果我們的記錄確認在啟動時至少有五張票被拖欠,則該啟動將被視為已正確安裝,並且您對啟動的抗議將被拒絕。裁決您的啟動抗議的聽證官將無法考慮有關基礎票證有效性的論點,包括是否將拖欠通知發送到過時的地址。加利福尼亞州的所有司機都有責任向州 DMV 更新他們當前的地址。

 

引導的防禦


出票後付款


如果您在出票後的 41 天內支付門票,則門票不會拖欠,您也不會冒著被驅逐的風險。有時司機沒有意識到他們的車輛因違規停車而被傳訊。 SFMTA 建議司機應定期在我們的網站上查看可能已簽發給他們的車牌或 VIN 的車票。

爭議門票


當涉及到 SFMTA 簽發的停車罰單時,支付罰款或冒著讓您的車被啟動或拖走的風險並不是唯一的選擇。如果您及時對您的停車罰單提出異議,如果您有證據表明罰單簽發不當,您可以將其駁回。已正式提出爭議且目前正在接受“行政審查”的機票不屬於拖欠機票。並且被分配到二級行政聽證程序的抗議票也沒有資格作為拖欠。之前在 DMV 辦公室支付的一張或多張拖欠罰單可能會使靴子失效,前提是您有一張付款收據,其中註明了已支付的罰單。

設置付款計劃


如果您在舊金山累積了許多您無法支付的停車罰單(無論目前是否拖欠),您可以通過安排每月分期付款計劃來避免固定或拖車,只要您付款就可以消除這些風險計劃保持活躍和最新。您可以在 CSC 安排此類計劃。

拒絕啟動沒有上訴


審理停車傳票案件上訴的高等法院交通專員不會考慮對 SFMTA 行政拒絕任何啟動抗議的上訴。